(一)甲级资质人员要求:
  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
  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需要人员找189-3323**1985 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