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编制依据、原则、范围及说明
第1节编制范围
某道路工程**合同段(K0+240~K0+950、K1+570~K1+810、K1+910~K2+275和K2+325~K2+850)道路工程、雨水、污水水、燃气、电力、电信等市政公用管线工程,还包括K1+810~K1+910 和K2+275~K2+325 段除铁路立交箱涵顶进及铁路立交桥以外道路工程、雨水、污水、燃气、电力、电信等市政公用管线工程,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直至全合同段达到交付验交标准,办理完验交为止的全过程。

第2节编制依据
1.2.1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⑴某工程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和设计图纸;
⑵现场实地考察。
⑶我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施工机械装备能力。
⑷北京市、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施工技术、环保、安全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法规文件。
1.2.2 施工管理文件
⑴北京市文明施工管理规定